洗錢防制、刑訴修正案三讀 政院:為打詐法制建立新里程碑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 (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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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洗錢防制法」及「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完善打詐執法工具。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政府重視人民真正關切的打擊詐欺犯罪議題,共同為國家打詐法制建立新里程碑。
陳世凱表示,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重點有三:一、「強化虛擬資產服務監管,嚴杜以虛擬資產洗錢」,對於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事業或人員,或境外設立者未辦理公司或分公司設立登記及洗錢防制登記,卻提供服務者,將科刑責。另運用於金融投資或支付用途的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NFT),亦屬虛擬資產範疇需受規範。
二、「落實第三方支付服務之監管,避免淪為洗錢管道」,將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係受洗錢防制法規範明文化,且就未完成服務能量登錄而提供服務者,或境外設立而未辦理公司,或分公司設立登記及服務能量登錄,卻提供服務者,明定刑責,嚴阻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淪為洗錢工具。
三、「提高洗錢行為罰則,加重法人責任,溯源追查洗錢共犯,犯罪所得沒收範圍擴大」,以洗錢的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是否達新台幣1億元區分不同刑度,嚴懲其危害金融秩序的不法行為。
陳世凱指出,今日立院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的修正,內容參照政院所提「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內容,賦予科技偵查方法法律授權基礎,包括運用GPS定位追蹤、以M化車調查行動通訊設備以及熱顯像儀,對室內調查等科技方法。
陳世凱提及,行政院欣見立法院呼應政院對科技偵查法制化的積極推動,也特別感謝司法院於立法過程中的支持,積極回應社會對於科技打詐的期待,就法律體例的選擇,政院尊重立法院決定。
陳世凱說,未來行政院將會責成相關部會,儘速完成後續相關子法的修訂,以及相關配套措施,並儘速盤點彙整「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期於明年順利推動,共同建立民眾免於遭詐騙的安全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