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中國伏季休漁規定被登檢扣押有3次、17船 皆是澎湖籍漁船
農業部漁業署發文給全國漁會,說明中國伏季休漁制度相關內容,要求轉告漁民。(記者邱俊福翻攝)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海巡署統計我國漁船過往遭中國公務船登檢,共發生6次、20船,當中有3次、17船,為違反中國伏季休漁規定遭中國公務船強行登檢扣押,皆是澎湖籍漁船,其中有2艘漁船還是被登檢扣押過2次。
海巡署表示,2003年7月11日,澎湖籍龍福滿6號、龍得豐12號、龍順利號、龍進興8號及龍得利168號等5艘漁船,在澎湖七美西南方103浬,因違反中國伏季休漁規定遭中國公務船登檢扣押,2天後繳清罰款,立即獲得釋放。
2005年7月24日,澎湖籍大和號、昇偉祥號、金鴻財號、進財福2號、吉祥興號與財興祥2號等6艘漁船,在澎湖七美西南方89浬,也因違反中國伏季休漁規定遭中國公務船登檢扣押,同樣2天後繳清罰款,立即獲得釋放。
最近一次是發生在2007年7月28日,澎湖籍大和號、昇偉祥號、合吉利12號、金鴻昌6號、龍吉利號與龍發進1號等6艘漁船,在澎湖花嶼西方44浬,同樣違反中國伏季休漁規定遭中國公務船登檢扣押,經海巡人員趕抵協調,加上事證不明確,當日由海巡派船護航返回澎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