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屏東縣議員王景山判刑定讞遭解職 不遞補不補選
王景山。(記者羅欣貞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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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國民黨籍屏東縣議員王景山等3人經營堆肥廚餘回收公司,因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法辦,一審緩刑,二審改判王景山1年10月,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定讞;王景山將被解職,今天(6日)他獲悉後喊冤,直呼「這麼殘忍」。
王景山今天中午接獲媒體電訪詢問時顯得十分震驚說「是喔 這麼殘忍!」,他還表示覺得很冤枉,全程沒有不法,真的是有機肥料、有機處理,確實有處理,確實農民也當作有機肥料使用,也沒有污染任何土地;完全政治辦案,太可怕了,想證明自己無罪,但過程中證人也不傳,「太可怕了,唉!」
屏縣府民政處表示,依照地方制度法79條,被判有期徒刑即解職,且在宣判當日起解職,另依選罷法第74條,因為並非違反選罷法遭解職,因此不遞補;且其第二選區的缺額未達二分之一,也沒有補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