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擴權法案窒礙難行 行政院提7大理由
對於國會擴權法案,行政院提覆議的7大原因。(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6)日通過國會擴權法案覆議案,後續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政委林明昕在院會後記者會說明指出,行政院提覆議的7大原因,「這次不是事實上難行而是法律上難行」,也就是會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法牴觸憲法的問題。
行政院提覆議的7大原因,包括:1、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2、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3、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4、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5、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6、「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7、「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林明昕補充,從第一任總統蔣中正到現任總統賴清德,覆議並非唯一一次,有通過也有沒成功的,而覆議也不是洪水猛獸、憲政危機,只是過去8年沒有發生過,而是良性的憲政互動。
對於國會擴權法案,行政院提覆議的7大原因。(圖由行政院提供)
對於國會擴權法案,行政院提覆議的7大原因。(圖由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