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史上第14次!行政院提覆議 卓榮泰擬列席說明
憲政史上第14次 行政院提覆議卓榮泰擬列席說明。(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修正草案,行政院將提覆議,我國憲政史上已有13次覆議先例,這次是行政院第14次提出覆議。2000年後,扁政府時,行政院曾4度針對法律案提出覆議,總計3次失敗、1次成功。馬政府時期,行政院2度提出覆議,都成功過關。蔡政府8年則未有覆議案。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
此外,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覆議案送達立院後不經討論,即交全院委員會,就是否維持原決議予以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說明,因此屆時行政院長卓榮泰擬列席說明。
卓榮泰表示,透過憲政制度的設計來解決憲政體制面臨的危機,是行政院自始至終的態度和立場。雖然在目前國會生態下,行政院所提之覆議很有可能遭到立法院否決,但是行政院責無旁貸,仍會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之程序,將本次修正案移請立法院覆議,以忠實捍衛憲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