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地上權遭疑「賤租」財團 黃珊珊:勿將經濟行為泛政治化
前台北市副市長、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發文強調,不要將經濟行為泛政治化,底價終歸只是底價,更重要的是T16、T17、T18最後的「決標價」讓市庫入帳126億。(資料照)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通過的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地上權招標,被藍綠質疑獨厚廠商,北士科地上權遭「賤租」。對此,前台北市副市長、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26)日發文強調,請不要將經濟行為泛政治化,底價終歸只是底價,更重要的是T16、T17、T18最後的「決標價」讓市庫入帳126億。
黃珊珊說明,「底價」就是廠商可接受的「競爭價格」,T16、T17、T18第一次估價權利金底價86億8888萬元,如果是廠商可接受的競爭價格,為何沒有廠商來投標?而「決標價」是廠商的「願付價格」,第3次估價權利金底價81億8092萬元,很清楚就是廠商可接受的「競爭價格」,所以有廠商願意出價投標。
黃珊珊解釋,然而底價終歸只是底價,想要得標就必須從底價「往上加碼」,因為各家廠商都不清楚競爭對手有哪些,因此願意加碼多少是能否得標的唯一關鍵。
黃珊珊指出,該案很顯然就是「無法預知」競爭對手有哪些,所以只能加碼至廠商的「願付價格」,她也說,如果得標廠商能「事先知道」沒有競爭對手,那為何要往上加碼,直接底價加1元就可得標。
黃珊珊續指,願付價格與底價間有差額,才會又所謂的「溢價」,溢價率越高當然對政府越有利,但也要有廠商認為有投資效益才可能出高價溢價得標。
黃珊珊表示,出價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有沒有第二組競爭者,投標者才會出自己願意出高於底價的「願付價格」,地上權是公開招標,不能禁止任何人投標,「請問要如何圖利特定廠商?」她也呼籲,請勿將經濟行為泛政治化,底價終歸只是底價,更重要的是T16、T17、T18最後的「決標價」讓市庫入帳126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