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通過23條立法 在台港人轟打壓人民工具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香港立法會19日火速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即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將於23日生效。國際組織、在台港人及民團今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嚴正譴責及反對23條立法,要求港府立刻釋放政治犯,廢除惡法。
第23條規定,涉犯叛國罪、煽動叛亂罪、盜竊國家機密罪、間諜罪、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罪以及境外干預罪等,將遭受重罰。其中,叛國與叛亂最高可處無期徒刑。該法更禁止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在香港境內進行政治活動,也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香港流亡藝術家黃國才指出,2年前他從香港流亡來台,帶了最後1份蘋果日報,這是香港歷史一部分,但是現在持有這份「煽動性刊物」,根據新法就會被判3年,若在媒體披露中國青年高失業率,還可能被判10年,而媒體工作者發表所謂「煽動性文字」則要關7年。
黃國才批評,這部法律是打壓人民的工具,根本不是法律,中共透過快速立法讓國際社會來不及反應,現在無論香港人、台灣人、外國人都有可能觸法,大家應該反對它。
自由之家在台辦事處負責人史凱文表示,這部法律將進一步加強中共對香港的管控,也將限制香港的基本公民權利。2020年港版國安法通過後,港人的自由已經嚴重惡化,許多公民社會領袖和民主派人士被關進獄中。
史凱文指出,自由之家每年都會公布各個國家及地區的自由度報告,香港近年與其他國家相比,自由度大幅已經下降。中共及其在香港的盟友,現在又通過這個修法,完全暴露了獨裁政權的恐懼,因為他們知道民主是香港的民意。自由之家會與香港民主站在一起,也要呼籲國際社會聲援被中共鎮壓的記者及公民社會。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質疑,在香港立法會審議過程中,有議員表忠「加辣」,任何人都要尊重和執行由特區國安所頒佈的命令,包括法官在內,這代表香港司法必須服膺於國安委的指令。香港行政長官可用23條頒布任何命令,這完全是用納粹德國、共產中國方式統治香港,現在若是特首不滿意,完全可以不用理會法律。
桑普提及,如果去教堂找神父告解,可能被視為勾結境外勢力,勾結境外勢力亦包括台灣。另外,發布虛假訊息也可判10年有期徒刑,因為「真的」在中共眼中就是「假的」。
桑普更說,現在要抓人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不起訴、不羈押,可以先抓起來拘留16天,比中國行政拘留15天還多,另外若不起訴,還可以無限期的限制住居、禁止你聯絡特定人士,這個情形就跟富察案一樣。
他強調,台灣人不要以為不關你的事,現在有獅子老虎在旁邊,要守護台灣就應該發聲,台灣人在香港有資金,要預留後路撤離,千萬不要把中國視為一般國家,更要加強國防、民防、心防。
在台港人赴湯表示,「港版國安法」,香港人已經沒有上街抗議自由,現在通過後這個後,將消滅香港剩餘的自由,希望民主國家能夠制裁這些支持立法的官員和議員。
華人民主書院常務理事曾建元表示,香港過去是自由社會,曾是台灣追求自由、民主和吸收國外訊息的轉口地,幾年前中共透過人大修法方式制定「港版國安法」,赤裸裸破壞一國兩制精神和中英聯合聲明,現在又通過基本法第23條,香港已經不折不扣是警察國家。要提醒港府懸崖勒馬,立刻停止國安條例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