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交通委員會通過 平均地權基金應保留適當額數作為公共建設
2024/03/12 17:47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避免重劃後及區段徵收後土地出售的盈餘款全數繳庫而影響到未來當區的公共建議,國民黨中市議員黃馨慧提案,要求平均地權基金應保留適當額數作為公共建設,市議會交通地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該提案,獲得通過。
此外,委員會還提出,自辦重劃雖無抵費地法令依據,但也應該要預留適當維護修繕基金,建議未來新辦重劃依法由現行工程費用提撥5%、增加至10%。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就基金管理立場,償還開發費用後即可結算,但決算時間沒有特別年限,最理想的方式,是存在基金,基金用在基金,不要太快做財務結算,等公共設施全部開發後再辦理,但尚需視整體都市開發規畫方向。
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市府及市議員提案,主席黃馨慧則提出若市府要合理解決財政預算不足問題,「台中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繳庫前、應保留適當額數作為公共建設預算之用,避免市府過度舉債施政的提案。
黃馨慧表示,以12期為例,其抵費地溢價列入平均地權基金,去年都上繳市庫,造成漢翔路、福林路開闢雖屬於12期聯外道路,市府卻只能想辦法自籌經費,道路開闢工程遙遙無期、交通尖峰壅塞問題無解,並非地方居民之福。
國民黨市議員楊大鋐指出,基金屬於自償性,若市府重大建設都用地權基金支付,可能導致重劃區要維護修繕缺錢。還有,重大工程都放在重劃區內造成基金虧損,112年度決議基金有虛列收入情形,建議動用基金前,地政局要依預算法及管理辦法、審慎評估。
市議員劉士州表示,重劃或區段徵收決算應該要設定年限至少10年,餘款列入基金再上繳市庫,像12期已結算因全部上繳市庫,現今重要交通工程經費需市府編列,導致工程進度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