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署稱赴中禁團令於法有據 藍委砲轟「強詞奪理誤用法律」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觀光署的硬拗態度,實不可取,豈不是在說旅遊業者組團去中國就是在損害國家利益?(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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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交通部宣布停止招攬前往中國的旅行團,觀光署稱法源依據為「發展觀光條例」、「旅行業管理規則」等,於法有據。國民黨立委今群起砲轟觀光署強詞奪理,誤用法律,質疑究竟是損害何種國家利益,觀光署應說明白。
對於法源依據,觀光署指出,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旅行業有損害國家利益者,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情節重大可處15萬元至50萬元罰鍰,並停止部分或全部營業,或廢止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旅行業管理規則」方面則在第49條第19款,旅行業不得有不遵守觀光署管理監督規定者等。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觀光署的硬拗態度,實不可取,引用上述法源,豈不是在說旅遊業者組團去中國就是在損害國家利益,但他們究竟是損害何種國家利益?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也說,發展觀光條例第一條就明訂,發展觀光條例的精神是在永續經營台灣,怎麼會變成是用來限制觀光旅遊業者組團前往中國觀光?觀光署是不是沒搞清楚狀況,用錯法令?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民進黨政府把觀光業者都當賣國賊看待,兩岸越加冷凍停滯,業者叫苦連天,就能增進國家利益?根本邏輯不通、自相矛盾。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更批評觀光署是「納粹法學再現」,憑著一紙於法無據的「聖旨」,就扼殺民眾的旅行規劃與業者的生存命脈。國安與獨裁往往只有一線之隔,納粹法學殷鑑不遠。
前總統馬英九今天受訪表示,兩岸關係對台灣很重要,可是民進黨政府卻不跟中國對話。開放觀光真的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雙方趕快對話就解決了。這對台灣人民、對觀光業者影響非常大,為什麼這麼久都沒有動靜,真的應該趕快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