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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競總看板違規被檢舉遲未改善 台北市建管處回應了

王鴻薇競選總部外的巨型廣告遭民眾檢舉違規。(讀者提供)

王鴻薇競選總部外的巨型廣告遭民眾檢舉違規。(讀者提供)

2023/12/27 21:35

〔記者陳冠甫/台北報導〕有民眾反映,國民黨台北市第三選區立委候選人王鴻薇競選總部外的巨型廣告懸空凸出於建築物,恐影響公共安全,妨礙大樓逃生。但據了解,王鴻薇巨型廣告月初已被檢舉看板大小超過規定,至今未改善。對此,台北市建管處說明,該處廣告物由「一般廣告物」變更為「競選廣告物」須重新處分,26日已派員現勘,限期請違規人自行拆除改善。

依《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五項規定,正面式招牌廣告,下緣不得低於建築物2樓樑底下方、縱長不得超過2公尺、外緣距離建築物外牆面或陽台欄杆不得超過50公分。同時依該條例,布條、看板只能設置在公設選舉布告欄、辦公處和車輛等,且若廣告中含有「姓名」、「號次」、「圖像」、「競選項目或活動名稱」及「競選標語或標記」任3點以上即視為競選廣告,俗稱「三點不露」。

月初有民眾檢舉王鴻薇競總廣告物疑似違反規定,向媒體爆料,但記者近日再接獲民眾反映,選舉廣告物未見改善,擔心檢舉石沉大海。對此,建管處說明,因該案址廣告物由「一般廣告物」變為「競選廣告物」必須重新處分,並請違規人陳述與改善。

建管處補充,該案經12月26日現場勘查,案址競選廣告物將依據《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函請違規行為人限期自行拆除改善,逾期仍未拆除改善,將依該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另關於鷹架設置部分是否申請,將派員了解後依規定續處。

王鴻薇競選總部外的巨型廣告懸空凸出於建築物。(讀者提供)

王鴻薇競選總部外的巨型廣告懸空凸出於建築物。(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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