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春指農舍違法 徐富癸妻出示合法資料批潑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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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國民黨新北市立委候選人林國春跨域指民進黨屏南立委候選人徐富癸違規蓋「農舍」,徐富癸的太太張靜玲今天召開記者會反擊,強調兒子偉恩是慢飛天使,為了讓他及同學農場體驗,貸款買下1.8分的農地,因面積未達興建農舍的2.5分門檻,依規定向公所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興建資材室,痛批潑烏龍髒水。
在屏東縣向陽啟能協會理事長林政治、常務監事龔寶力陪同,張靜玲出示證明指出,農地登記在張靜玲名下,有麟洛鄉公所核發的農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及公文,資材室面積33.6平方公尺,高度為4.5公尺,依農業發展條例8-1條第二項規定,農業設施面積在45平方公尺以下,且屬一層樓之建築者,免申請建築執照。
張靜玲強調,農地面積只有1.8分,還因為身上沒錢,用自家住的房子貸出全額的土地價款,到現在都還在按月分期繳納本息,這在候選人財產申報都有明確的登載,每每看到偉恩跟向陽的孩子在這裡認真地剷土、除草、奔跑,徐富癸常常忍不住地紅了眼眶,還說,即使負債也值得,沒想到為了選舉,竟然有這種烏龍指控。
徐富癸競選總部表示,沒有證據可以知道遠在新北市的林國春為什麼會特別對屏南的徐富癸潑烏龍髒水,但如果對比同選區的對手家族,徐富癸用畢生積蓄買農場,是為了給慢飛天使們一個快樂的童年;蘇震清則用畢生的政治力量,是為了世襲政治權位給兒子,相信選民會做出最明智的選擇。
國民黨板橋西區立委候選人林國春及律師柯晨晧在台北指控內容,主要是認為根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需取得農民資格、持有農地並在當地設籍滿2年、農地面積大於0.25公頃,才能起造農舍;另外,在《農業發展條例》修正以前(也就是2000年1月28日以前),早已取得農地的「老農」並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但徐富癸不在老農條例內,現有的這個農舍合不合法,縣府就該即刻處理。根據法規,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者,地方政府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或勒令停止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原狀。經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得按次分別處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