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辭中廣董座要賴清德捐屋 國民黨員怒:戲耍全國選民
趙少康(左1)昨出示辭職書。(記者陳奕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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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21日聲明,如果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捐出萬里老家,他才願意辭去中廣董事長一職。身為國民黨員的律師林憲同痛批,趙少康宣示辭任中廣董事長,已發生效力,不能以賴清德是否捐屋作為條件,趙一再戲耍全國選民,令人痛怒;而趙請假參選,卻又使用中廣8樓,恐構成共同背信罪,他將告發。
賴清德的父親為新北萬里礦工,在賴清德出生沒多久,即因職災不幸亡故,只留下一間工寮給妻小,因不耐風吹、日曬、雨淋,經過多年修繕,現為權狀不到30坪的房子。近日國民黨不斷猛鞭賴的老家是違建,連深陷政媒兩棲爭議泥淖的趙少康21日也蹭說,賴清德捐出老家,他就辭中廣董座。
林憲同看不下去趙少康的言論,21日發函中廣,直指趙少康請辭「中廣公司董事」已於2023年12月21日發生效力;趙少康租用中廣辦公室,另涉背信犯罪。
林憲同說明,趙少康參選中華民國第16任副總統,應於登記生效日前,依選舉法制及慣例辭卸中廣公司總經理、董事及董事長職務,避免投票日後再肇生法理爭議。而辭職是以單方意思表示到達對造,發生效力,如今,趙少康已於21日透過媒體,向全國人民展示辭職書在案,此行為就是已經以口頭補正請辭日期及補正簽名。
林憲同解釋,趙少康的「中廣辭職案」,並不能以賴清德捐屋做為條件,因為以上二者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回事,趙少康一再在媒體上「戲耍全國選民」,令人痛怒。
林憲同指出,趙少康另於所謂「『請假』參選」後某日,以租約向中廣租用8樓房室,專供競選事務使用,試問:究竟何人代表中廣公司出面,對趙少康簽名同意租屋?如何簽報請求董事會同意?抑或租約僅是趙少康「『一人二用』的無效雙方代理行為」,恐同時構成趙少康與中廣人員的共同背信圖利犯罪,他將告發。
林憲同直言,這些法律爭議,形同趙少康一個人仍在濫權戲耍中廣公司,「趙今日在野猶且如此,如果他日再讓他就任國家公職,焉不會更叫全民生靈塗炭?!」
林憲同表示,他身為國民黨員,也是「馬英九『三中特別背信罪案』」的共同受害人,已經向高院提起附帶民事告訴,請求馬英九、趙少康二人連帶賠償43億9800萬361元損害在案,望請中廣公司董事會慎重處理。
林憲同強調,中華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總統大選』及『黨產案』均應依照國家法制踐行規範,接受全國人民共同監督,他身為律師,也是「『馬英九、趙少康二人』台大學長身分」,發函通知中廣,同時副本知會中選會與趙少康目前已發生的法律效果。
律師林憲同認定趙少康的辭職已生效。(記者陳奕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