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不改姓也可取得原住民身分 身分證單列族名仍卡關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下議事槌,三讀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原民不用改姓也能取得身分,也放寬收養關係存續中及曾拋棄身分者,皆能取得或回復身分等規定。(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18)日三讀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案,原民不用改姓也能取得身分,也放寬收養關係存續中及曾拋棄身分者,皆能取得或回復身分等規定;針對外界關注單列族名議題,日前內政委員會決議,姓名條例修正草案另定期處理,不過由於院會及委員會20日起停開,因此本會期姓名條例修正無望。
為回應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4號判決意旨,原住民身分法此次修法,針對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新增取得原住民身分的要件,該子女若採用非原住民的漢人姓名,只要以原住民族文字並列父或母所屬原住民族之傳統名字,即可取得原住民身分。
修法也明定,針對收養關係存續中的養子女,可並列原住民生父或生母所屬民族的傳統名字,取得原住民身分,不受民法改姓的限制;同時增加自願放棄原住民身分的補救機制,給予一次回復身分的機會。
針對外界關心的單列族名議題,日前內政委員會朝野協商時,對單列族名等方向皆有共識,不過尚無行政院版草案,最後委員會決議另定期處理,不過,由於20日至31日停開院會及委員會,姓名條例本會期修正無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