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合喬正副總統搭檔組合涉「搓圓仔湯」?法務部:個案認定
民進黨立委王美惠今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關切藍白協商總統競選是否算「搓圓仔湯」。(記者吳書緯攝)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第二次「藍白合」政黨協商會議今天上午10點舉行,民進黨立委王美惠今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關切,藍白協商總統競選,這是否算「搓圓仔湯」?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表示,法律對於「搓圓仔湯」有相關規範,第一是「搓圓仔湯」的行為人是有犯罪意識來做這個行為,第二是行為必須是不正利益,要求對方放棄競選等,因此仍是要個案認定的問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內政部長林右昌、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國安局副局長徐錫祥等人就「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務、查賄及維安等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王美惠約在10點左右進行質詢,剛好適逢第二次「藍白合」政黨協商會議開始的時間,故關切當時正在進行的藍白協商,組合成一組總統候選人,協商誰作正、誰做副,以及未來權力劃分等,是否就是「搓圓仔湯」?
黃謀信說,相關法令對於「搓圓仔湯」的規範,是指對候選人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這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兩個法都有相關規範。
黃謀信進一步表示,對於具體個案認定,前提就是說如同賄選案件一樣,所謂「搓圓仔湯」行為人,是主觀上犯罪意識來做這個行為,第二個是行為必須是以不正利益,要求對方放棄一定的競選或為一定的競選活動,法律是這樣規範。
王美惠追問,若藍白最後協商出一組總統候選人進行競選,是否有符合「搓圓仔湯」?
黃謀信說,法律規定就是如同剛剛報告,「具體個案」到底是合法競選行為,還是要求對方放棄相關競選或為一定的競選活動,這是個案認定問題,而個案還沒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