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修正「愛國主義教育法」涵蓋台灣 陸委會:公布條文無罰則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通過愛國主義教育法,明年元旦生效,該法更對「港澳台同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做出相應規定。(路透)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通過愛國主義教育法,明年元旦生效,該法更對「港澳台同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做出相應規定。陸委會發言人詹志宏今日表示,目前所公布條文並無罰則,將會同各機關關注發展。
中國「愛國主義教育法」規定愛國主義教育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歷史文化、國家象徵標誌、歷史文化遺產、憲法和法律、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家安全和國防、英烈和模範人物事跡等。
根據「愛國主義教育法」第37至39條規定,任何公民及組織都應當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而不得對法案涵蓋內容有侮辱、歪曲、否定、醜化、侵占、破壞、宣揚或美化等行為;不依法履行愛國主義教育職責的領導或人員,可能遭到中共當局處分。
對此,詹志宏指出,依據各國經驗,尤其是民主國家經驗,要國民愛國的話應該是要人民發自內心,而不是強制性,強制性效果不會好,甚至還會失敗。奉勸中國要推動的話,應該要讓中國民眾發自內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