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年未回國被除籍無法投票選總統 海基會:12/4前申請登記即可
海基會發言人蔡孟君說,2年以上未入境致戶籍遭遷出,明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想投票,可於今年9月12日到12月4日期間向最後設籍地的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總統大選明年1月13日舉行,對於逾2年未返國、遭除籍無法投票的台灣民眾或台商。海基會發言人蔡孟君今天(5日),根據中選會公告,曾在台灣設有戶籍超過6個月,惟因2年以上未入境,致戶籍遭遷出,欲行使明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權者,可於今年9月12日到12月4日期間,向最後設籍地的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
蔡孟君指出,戶政事務所接到申請書後,會在投票日30日前完成審查,並將查核結果通知書以掛號郵件寄交申請人。經戶政事務所完成查核准予登記的申請人,即可依規定編入總統副總統選舉人名冊,明年就可以投票選總統。
蔡孟君說,申請人在收受戶政事務所寄交的查核結果通知書之前,建議暫緩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恢復戶籍登記。至於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的登記方式、效果等事項,請詳見中選會公告內容。若仍有疑義,請逕向最後設籍地戶政事務所洽詢。
對於遭中國關押4年的李孟居也遭除籍,是否可依上述申請登記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蔡孟君回應,只要符合中選會的規定,曾經在台灣設籍6個月以上,在期限內做登記申請,中選會就會依照相關規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