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安修法爭議之火延燒 反服貿大將賴中強質疑數位發展部上下矛盾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資料照)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對於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法,繼資安學者李忠憲開「第1槍」批判數位發展部刻意「避開中國」,反服貿大將「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律師加入聲援行列,23日發文質疑數位發展部有行政官僚怠惰之嫌,部長唐鳳對外說法與數發部內部互相矛盾,應該要說明交待清楚。
賴中強強調,這件事情,並非對IT天才唐鳳的個人批評,而是唐鳳做為數發部的部長,對整個數發部如何維護台灣資通訊安全,負有政治責任,不可「顛三倒四」,更不可「推三阻四」。
李忠憲要求政府明列禁用「中國」資通訊產品,唐鳳部長回應她上任時第1份簽署的公文,「就是不限於廠牌,可以直接對中國有實質控制權的特定境外產品進行限制,無論廠牌註冊在哪個國家(即所謂的洗產地)」。
賴中強說,如果照唐鳳部長說詞,境外危害資安產品不限定中國產製,「那請問,哪些廠牌危害資安不可以採購?哪些廠牌可以採購?清單在哪裡?」數發部成立1年來,清單在哪裡?數發部不僅不提出危害資安產品清單,數發部官員還在官網的政策QA公開講:「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由主管機關核定廠商清單『效益有限』」。
賴中強說,數發部官員不打算提出危害資安產品清單,唐鳳部長又反駁李忠憲,管制危害資安產品「不限定為中國」,哪要如何執法?數發部既不願意「大刀一切」禁用中國產品,也不願意「生魚片小刀細切」列清單,那倒底還要不要執法維護國家資通訊安全?
賴中強認為,持有台灣身分證的台商,拿在中國經營特許事業賺的錢,回台投資台灣的國防產業、數位身分證或關鍵基礎設施,那絕對是「比中資更可怕的中資」。
他並指出,其實2020年12月18日行政院秘書長函亦採類似立場,「大陸廠牌認定方式:由填報機關『從嚴認定』,所有屬大陸廠牌,無論其原產地於我國、大陸地區或第3地區等,渠等產品均須納入填報範圍。 」反而是數發部官員刻意引用工程會2018舊函釋,「第3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台陸資廠商」原則非屬上述範圍,違抗行政院命令,為中國廠牌大開後門。
賴中強質疑數發部沒有制定危害資通安全產品清單,也沒有提供具體防止使用中國品牌及製造等危害台灣資安、國安名單的執行方案,唐鳳部長在數發部,「是否已被中華民國舊官僚騙得團團轉」。
李忠憲說,數發部對於禁用的品牌不公布,用中國製元件炒作「疑美論」,放任網路去炒作蘋果手機中也有中國零件,為何不禁止?忽略美國的資安認驗證機制,以及美國品牌商所擔負的責任。「藍綠兩邊都不得罪,最小化管制中國影響力,好官我自為之,這種能力連天才也莫及」!
對於數位發展部研議資安修法未明列中國管制對象,「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發文質疑數發部有行政官僚怠惰之嫌。 (擷自臉書)
賴中強貼出數位發展部官網內容,質疑數發部刻意引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018舊函釋,為中國廠牌大開後門。(擷自賴中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