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提名任期交錯制無法落實 法界人士:馬英九是始作俑者
總統府30日公布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包括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忠五(左起)、最高法院法官蔡彩貞、律師尤伯祥(右起)、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右三)、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副召集人翁岳生(右四)出席記者會,說明審薦過程。 (記者羅沛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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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昀/台北報導〕總統府今公布4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在野黨及特定媒體隨即指稱這些大法官皆具「政治色彩」,並質疑15位打法官都在蔡總統任內提名;法界人士指出,2007年國民黨執意杯葛陳前總統提名的4位大法官、馬前總統上任後又將缺額一併提名,導致一度確立的大法官提名任期交錯制無法落實,馬前總統才是始作俑者。
法界人士指出,在野黨和特定媒體的指控根本是毫無邏輯的「膝蓋反射」,1997年修憲後一度確立的大法官提名任期交錯制,早在2007年就遭國民黨執意杯葛4位大法官的提名破壞,隨後就任的前總統馬英九在輪到自己提名7位大法官時,也一併提名原先應由前任總統陳水扁提名的4位缺額,且未考慮任期交錯問題;因此,評論者若要質疑提名制度,導致制度無法落實的馬前總統才是始作俑者。
這位人士說,在這樣的情形下,馬英九以後接任的總統在大法官出缺後,只能依法提名,更不要說在實務上當總統有機會連任,遇到大法官出缺,就必須依憲法提名新任的大法官,以順遂憲政的運作,現在批評者把這個責任算在蔡總統身上,不僅推卸責任,更是倒果為因。
黨政人士也指出,這次提名的4位大法官人選,分別來自法官、檢察體系、法學及律師界,都是該領域一時之選,更有參與各種人權與民主倡議的推動,無論在司法實務或學術界都有相當高的聲望,在野黨刻意將4位被提名人貼上政治標籤,是對專業的羞辱,對當事人更是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