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求職陷阱多!張貼轉發「無法可管」 監委籲修法防堵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2020年間,彰化縣一名少年「小羅」為貼補家用求職,卻遭雇主拘禁,並遭以BB彈打得滿身傷痕、有如蜂窩,還被逼吃狗屎、喝尿並遭電擊,慘絕人寰待遇有如「台版柬埔寨」,引發社會譁然。此案同遭拘禁虐待的林姓男子,因脫逃到超商偷東西吃,被警方查獲時告知遭囚禁,全案才曝光。監察委員葉大華、高涌誠調查後指出,許多年輕人透過臉書或社群求職卻落入陷阱,目前對此卻無法可管;因此,專家學者提出建議,應考慮從修法著手補漏。
監察院衛生及環境委員會昨(17)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高涌誠所提調查報告。兩位監委今(1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此案調查結果。監委表示,本案起因於2020年4月10日,桃園市員警追查一起超商竊盜案,循線查獲林男。經林男供述,才將一同被拘禁的少年小羅救出。同年5月經媒體報導後,引發外界關注。詹祐承、黃佳緯後兩人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分別判處12年、9年定讞。
小羅於事發時年僅17歲,葉大華表示,兒童權利公約(CRC)以及國際勞工組織(ILO)發布的人權指引內皆提到,針對18歲以下兒少有工作需求者,政府應考量其最佳利益,提供必要之安全職場環境,以避免其遭受經濟剝削。對於兒少遭受職場凌虐案件,監委則促請行政院督同衛福部、勞動部共同合作,將相關案件納入社會安全網重大兒虐個案檢討機制,以強化各政府部門之橫向聯繫機制,另依CRC重新檢討本案,並進行相關政策之檢討改進。
葉大華指出,經濟弱勢族群之青少年囿於年齡、經驗或技能不足等因素,在提早求職或進入職場階所段面臨之風險極高,為遭詐騙及人口販運之高風險族群。現階段多數青少年都透過臉書、社群網站等管道找工作,較容易落入類似「柬埔寨案」狀況。而勞動部「就業服務法」等相關監管法令較為寬鬆;面對新型態的網路求職詐騙,甚至是無法可管。另地方勞政主管機關也很難做監管。因此,他們在調查報告內要求,政府應更加重視青少年勞動權益、勞動職場安全等議題。
對於「民間就業服務」相關監管法令,葉大華表示,目前在「就業服務法」第35條第1項所定範圍才管;若只是提供求職訊息,則不在範圍內,也不符合同法第34條第2項「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之規定。因此,有學者與專家建議,鑑於國人被騙到柬埔寨多是透過臉書徵人廣告,這部分政府應納管,例如在就服法增訂相關規定,張貼或轉發相關求職訊息之人,也應賦予查證義務,並制定防止年輕族群遭經濟剝削或強迫勞動之相關機制。
葉大華也提到,小羅媽媽其實在2020年3月下旬就接獲求助訊息,並尋求警方協助。然因警方未有搜索票,到場查看後認無異樣,錯失救人先機,以致兩人從彰化被送到桃園繼續拘禁。因此,調查報告也建議,針對涉及人身安全之求救訊息,可考慮研議不侵害基本權或微量干擾之營救措施,例如巡邏。另學校端訂有中離通報辦法,就算學生離校也必須繼續追蹤,但在此案顯然後續追蹤與相關作為沒能跟進,有關機關仍有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