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首例!立院三讀同婚伴侶可收養子女 民團:遲來的正義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同婚專法修正案,明定同性配偶也能共同收養子女,或由一方可單獨收養他方子女,民進黨籍立委們開心舉牌合影慶祝。(記者田裕華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同婚專法」4週年前夕,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同性伴侶無血緣收養,使同婚者也能共同收養子女,或由一方單獨收養他方子女,準用「民法」關於收養的規定,同志家庭終於不用再「偽單親」。彩虹平權大平台理事長鄒宗翰表示,這項法案的通過,對同志來說是遲來的正義;希望未來同志人工生殖家庭,也能早日可以婚生推定,無須再透過法院收養。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同婚專法第20條修正草案,使同性配偶與異性配偶收養子女範圍一致,不再僅以收養家庭的型態,作為判斷是否合適收養子女的唯一因素,而是透過社工專業評估及法院的認可,依個案判斷是否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不僅完善同性配偶收養子女的權利及被收養子女權益,對於婚姻平權有所助益。
彩虹平權大平台理事長鄒宗翰表示,台灣雖以「同婚專法」保障同性雙方結婚的權利,但過去同性伴侶想共同收養小孩,只能以單身身分申請收養,就算收養成功,同性配偶在法律上也無法收養對方的無血緣子女,無法享有完整親權,「明明實質雙親,卻被迫偽單親」。很多同志等待這個法案已久,這項法案的通過,對同志來說是遲來的正義。
同性伴侶「圍爸喵爸」是全台灣第一個同志雙薪無血緣收養家庭。「喵爸」陳俊儒表示,他和圍爸一起經歷收養程序,但最後只有圍爸獲得女兒肉肉的親權,他們尋求司法救濟等管道,終於在去年1月「奇蹟似的」收到法院裁定確定書,讓肉肉在法律上能有2個爸爸。
陳俊儒提及,他在還未拿到女兒的親權時,有次女兒生病緊急送醫,需要監護人簽名,但當時圍爸不在,他只能看著表格發呆,「因為在法律上我是肉肉的陌生人」,由於必須不斷向別人證明他與女兒的關係,也讓他心理壓力大增。另外,因同性婚姻收養家庭只有一方有親權,也導致他們無法像異性戀家庭一樣,家長雙方都有申請育嬰假的權利。
雖然現在同性伴侶可以共同收養子女,但距離真正的婚姻平權仍有一段路要走。鄒宗翰與陳俊儒皆提到,現行法規框架下,同志如果要透過人工生殖生養下一代,必須經過法院收養才能擁有親權,希望未來能邁向同志人工生殖家庭,也早日可以婚生推定,不用再透過法院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