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歷時35年!農委會升格農業部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下議事槌,宣布「農業部組織法」草案三讀通過!(記者田裕華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歷時35年!農委會終於升格為農業部。立法院院會今(16)日三讀通過「農業部組織法案」,明定該部辦理全國農、林、漁、牧及糧食行政事務,並掌理農業政策與法規的規劃、研擬、管理及監督等10大事項。另,農業部下設農糧署等8個三級行政機關、農業試驗所等7個三級試驗研究機構。
1988年5月20日,台灣發生大規模農民抗爭行動,史稱「520農民運動」。農民團體於該次農運提出7項訴求,其中「成立農業部」即屬訴求之一。而在35年後的520前夕,立法院今日終於三讀通過農業部組織法案。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指出,本次農業部組改,主要有強化組織功能、健全農業產銷環境及糧食安全、落實動物保護及寵物管理、營造農村建設及農村再生、重視農業資源永續利用及發展、保護植物原生種及防疫與國際接軌等7個方向。
三讀條文明定,農業部掌理10大事項,包括:農業政策,農業資源永續利用政策,農民輔導政策,畜牧業、動物保護政策,農業科技政策,國際、兩岸農業貿易合作政策,農業資訊管理、資通訊應用發展政策,以及上述政策的法規規劃、研擬、管理及監督;還有所屬機關辦理相關業務的督導等。
三讀條文指出,農業部置部長1人,特任;政務次長2人,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常務次長1人,職務列簡任第14職等。
而在農業部8個次級機關部分,三讀條文載明,分別為農糧署、漁業署、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田水利署、農業金融署及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
此外,農委會指出,自1998年精省後,尚有林務局及7個試驗研究機構等省屬改隸機關、機構組織,尚未完成法制化。本次成立農業部,併將上揭機關、機構完成法制化。另,以往農委會因新增業務成立的臨時任務編組單位,如: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專案辦公室等,均納入正式編制,以使人力結構穩固長治,有利業務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