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身分證續推與否 行政院:由獨立專責機關評估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數位身份證將由獨立專責監督機關,蒐集各方意見後,評估相關進程跟作為。(圖由行政院提供)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3年前召集58位民眾,集體提出預防性不作為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1)日判決58人敗訴,可上訴。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尊重判決結果;後續會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由獨立專責監督機關,蒐集各方意見後,評估相關進程跟作為。
羅秉成指出,行政院對數位身分證推動已有完整說明,數位身分證的推動,是邁向智慧國家、數位政府其中的一環,推動過程有相關分析,認為可行才往下推動,過程中有不同聲音,包括有民間團體對法制面、技術面是否完備,提出質疑,擔心資安防護是否安全,尤其是境外攻擊日趨嚴重,國人對資安保護意識也提升,原本的評估有必要重新檢視。
羅秉成表示,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任內,決定暫緩推動數位身分證,暫緩是要擬具共識後,評估是否推動專法,以及民間團體訴求的配套,應該要有一個個資的獨立專責機關,由專責機關推動相關政策比較好。
羅秉成強調,憲法法院的判決,要求要在行政部門成立個資獨立的專責機關,行政院也已做政策宣示,甚至在個資法修法已提出,要在行政院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就是獨立專責的監督機關,在有這些配套情形下,持續收取購方意見,評估相關推動進程跟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