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反對「陸一特」適用輔導條例 修正草案送朝野協商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24)日初審通過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5條之1及第32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就業穩定津貼列入條例。至於立委提案的將陸一特納入輔導條例所稱退除役官兵,因退輔會持反對意見,最後保留送朝野協商。
退輔會自2018年7月起試辦「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該方案將於今年6月30日試辦終止。為維持政策一貫性,增加就業誘因,政府提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5條之1及第32條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得發給就業穩定津貼。
根據初審條文,輔導會為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得發給相關津貼。前項津貼之發給對象、申請資格、項目、金額、期間、審核與廢止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輔導會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第32條修正重點,新增「因案羈押」或「受保安處分裁判之宣告」,在特定處所執行中,其人身自由受剝奪或限制,停止本條例規定權益的事由。
此外,針對朝野立委提案,將曾經服義務役3年的陸軍第一特種兵(簡稱陸一特)納入輔導條例所稱之退除役官兵。
退輔會持反對意見指出,輔導條例係為輔導照顧志願服一定年限依法退伍除役或參加關係國家安全重要戰役的退除役官兵,與義務役士兵係依兵役法履行法定義務,其服役之法源依據及規範目的、役別、年資性質與計算等均不相同,且有違比例及平等原則。
退輔會強調,「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適用對象須任職機關編制內具警察官身分,且須任職滿10年以上,或因公死亡人員之遺眷家戶代表 1人,方得享有醫療照護相關權益,陸一特若亦邀此寬典,恐另衍生不平訾議。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表示,陸一特成員年事已高,不需就業就學服務,主要是就醫需求,若退輔會可提供服務,雖然大家有健保、勞保與公保,部分縣市政府,能讓老人到某些醫療院所就醫免掛號費。
劉世芳指出,陸一特比照軍人處理應有空間。她希望衛福部、內政部協調縣市地方政府,尋求解決空間。至少提出一些方案,不會全有或全無。希望退輔會給予協助,解決民怨。
李文忠回應,關於陸一特的待遇,今天要向主委報告,也會與行政院與總統府協調,如果同意,就有可能。優惠大概有兩個,退輔會內部對待不同族群,可以提供的優惠,其一就是掛號免費,其二就是負擔有限度部分健保給付成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