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判決後半年內執行」公投提案 中選會將辦聽證會釐清爭點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會議審議「死刑判決後半年內執行」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認定有舉行聽證會必要,以釐清相關爭點。(擷取自中選會網站)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審議「死刑判決後半年內執行」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經審議認定有舉行聽證會的必要,釐清相關爭點。
領銜人、台灣百合公義協會理事長徐紹展提出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您是否同意增訂監獄行刑法第145條第2項:『死刑之執行,應於諭知死刑之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執行完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
中選會說明,依據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投提案若經審核後需補正,主管機關應敘明理由,通知提案人的領銜人於30日內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予以駁回。
根據法務部統計,全國仍有38名死囚待執行,但目前全數聲請大法官釋憲,依法尚不得執行,其中,被控涉入分屍保險業務、綁架撕票陸正案的邱和順,已經被關押35年,是拘禁最久的死囚,判死定讞至今也已12年。
蔡英文總統7年任內共執行2件死囚槍決,首例是持刀刺死前妻,擄走6歲女兒意圖輕生,害女兒不治身亡的李宏基,在2018年8月31日執行;第二例是除夕夜在家潑油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於2020年4月1日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