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膽上兵陳嘉壎被通緝 金檢:逃兵應不涉軍中管教或感情因素
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建志宣布,對二膽上兵陳嘉壎發布通緝。(記者吳正庭攝)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防部烈嶼守備大隊二膽守備隊志願役上兵陳嘉壎失聯後現身中國,金門地檢署今天(17日)認定「逃兵」事實,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40條發布通緝,追訴時效20年。
金門檢方說,將在3月20日向法務部國際及兩岸事務司,請求根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向中國要求遣返陳嘉壎。
26歲的陳嘉壎2020年11月25日到二膽守備隊擔任伙房兵,今年3月9日清晨早點名失蹤,軍方動員到寢室、廁所等多處地點找不到人,立即向上級通報;金防部在他離營24小時後,10日上午發出離營通報,金門憲兵隊登島調查,發現他帶走手機、錢包,槍、彈等軍用裝備都未短少,3月14日移送金門檢方偵辦。
陳嘉壎「不假離營」,隔天就有消息傳出,他穿著救生衣在海上體力不支,被中國海警救起,接著金門籍立委陳玉珍查證指他「人在中國」,陸委會後來證實陳嘉壎在中國廈門。
外界質疑為何「拖延」到今天才發布通緝?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建志強調,「沒有拖延」,「要有一定的犯罪嫌疑」才能發布通緝,專案小組為釐清疑點,全面調閱二膽島的監視器畫面,基於「眼見為憑」,今天也登島踏勘,看見數量眾多的中國漁船在二膽附近海域出沒,不排除陳嘉壎是穿著救生衣被中國海警「救」起的可能性。
陳嘉壎除了「檯面上」積欠銀行約30萬元,近日也傳出他手機遊戲開銷龐大,在民間欠下大筆債務,是否向地下錢莊借款?或因沉迷網路,發展出「網戀」而遭設局?劉建志說,各項疑點都在追查中,從目前掌握的事證,他的逃兵事實應該不涉及軍中管教或感情因素。
劉建志說,檢方根據陳嘉壎的逃兵事實,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第1項,「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者」,同法第40條第1項,「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6日者」發布通緝;至於是否涉及刑責較重的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投敵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劉建志說,相關事證都納入考量,一切要等陳嘉壎遣返回國接受調查後才能釐清。
巧合的是,坊間發現,陸委會3月9日曾宣布,將在清明節前開放「小三通」客運中轉,即有意規畫將國人納入開放對象,沒想到,身處「最前線」的陳嘉壎在政策宣布前的當天,已私下循「小三通」搶了「頭香」。
偵辦二膽守備隊上兵陳嘉壎失聯案的專案小組,登上二膽島踏勘以釐清案情。(資料照 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