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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律師聲請調閱庭外監視畫面 檢方:避免延滯訴訟請法官斟酌

宜蘭地院開庭審理特殊洗錢與財產來源不明案,林姿妙(中)到院報到。(記者游明金攝)

宜蘭地院開庭審理特殊洗錢與財產來源不明案,林姿妙(中)到院報到。(記者游明金攝)

2023/03/14 13:52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宜蘭地方法院今天繼續開庭,林的辯護律師直指有證人在宜蘭地檢署應訊,相隔70分鐘前後證述不一致,聲請調閱宜檢偵查庭外走道監視畫面,了解廉政官與證人是否在庭外對話;檢方回應,為避免被當成延滯訴訟手段,請法官斟酌。

宜蘭地院今天針對林姿妙涉及的財產來源不明及特殊洗錢罪,釐清爭點與證據能力,林由3名辯護律師陪同,全程委由律師答辯,庭訊結束後,林姿妙步出法院時面對媒體詢問,只說「人在做天在看」、「正正當當」,便搭車離去。

檢廉調查林姿妙涉貪案,曾經傳喚多名證人,林的辯護律師指出,去年7月11日,有名證人到宜檢說明,偵查庭開到傍晚5點2分休息,證人由廉政官陪同到庭外走道休息,晚上7點5分重新訊問,證述完全不一樣,盼聲請調閱走廊監視畫面,還原70分鐘的事情真相。

檢方表示,檢廉訊問過程都有錄音、錄影、辯護人陪同,筆錄完成後,交給被告與辯護人閱覽,辯方聲請畫面應予尊重,不過,庭外走廊監視器影像只有畫面沒有聲音,恐怕無法釋清疑慮,若想釐清真相,法官可通知證人出庭。

檢方又指出,走道監視畫面錄下其他無關人士畫面,調閱時有違反個資法疑慮,且數量龐大,為避免被當成延滯訴訟手段,以致於影響審判,請法官斟酌。

辯方聲請調閱監視畫面,將交由地院合議庭裁定,另外,前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縣長室助理張桂綾,今天也在律師陪同下出庭應訊,全案第二次準備程序庭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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