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所外藏攝影機 鄭運鵬驚曝疑「國民黨議會團件」
立委鄭運鵬出示一份疑為國民黨縣議員組織文件。(記者吳政峰翻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鄭運鵬9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驚曝一份監票文件,內容顯示4個工作任務,其一竟是要求成員在投票所外「設置隱藏式攝影機」及以「特徵表」紀錄投票人數。鄭運鵬直言,爆料者跟他說這是「國民黨議會團件」,若屬實,恐涉及選罷法、妨害秘密等法律。法務部長蔡清祥得悉後表示,將把文件轉交給檢察總長邢泰釗了解。
南投縣第二選區4日辦理立委補選,民眾抓到有自稱「全民監票行動聯盟」的成員在多個投票所外偷拍,並記錄投票者的特徵,涉案者還坦承已從事監控3年,嚴重侵害投票者的隱私,造成心理壓力,舉國譁然。
鄭運鵬9日質詢時表示,日前有南投民眾跟他爆料一份文件,稱是國民黨縣議員組織文件「國民黨議會團件」,內容跟選舉監票有關,內有4個行動工作任務列表,其中要求成員在投票前一日「勘查投票所地理位置,放設置隱藏式攝影機」;投票當天「依投票所地理位置,放設置隱藏式攝影機或V8」。
文件還顯示,成員應在投票日當天早上7點50分到下午4點,在各投票所外「以(特徵表)計數器紀錄進入投票所投票人數」、「每小時以手機連線隱藏式攝影機,查看全程錄影有無中斷」。開票結束後,將投開票報告表清楚拍照上傳計票總部,並把結果登錄在計票總部網站。
鄭運鵬直言,文件上竟然寫出「V8」二字,顯示這種監控選民的行為已行之有年,才會使用舊式的V8攝影機,甚至可能已經20幾年了;而文件內容的工作任務與「全民監票行動聯盟」行為如出一轍,兩者間是否有關係?有無違反選罷法、妨害秘密等罪?檢警調都應嚴肅以對,不能容許利用民主反民主,才能保障投票者的權益。
鄭運鵬強調,工作任務載明要「上傳」,上傳有可能傳到其他國家,尤其是中國,不是單一選舉的問題,監控者還說已經在不同縣市做了3年,他把文件交給蔡清祥嚴格查明,不要管是哪一個政黨,給台灣的民主法治一個交代。
蔡清祥指出,選舉查察為最高檢督導,將把鄭運鵬所提供的文件提供給檢察總長邢泰釗了解。
這次南投立委補選投票日當天在多處投開票所外發現有人暗藏攝影設備,圖為南投市營盤國小投票所花盆內藏秘錄器,中興警分局帶回3人,其中有人承認是其所裝設。(資料照,蔡培慧競選總部提供)
立委鄭運鵬出示一份疑為國民黨縣議員組織文件,文件顯示工作任務要求成員架設隱藏式攝影機偷拍。(立委鄭運鵬提供)
立委鄭運鵬出示一份疑為國民黨縣議員組織文件,文件顯示工作任務要求成員上傳影片。(立委鄭運鵬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