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豹潭6人溺斃現場未設告示牌、救生設備 監院糾正新北市府
新北市虎豹潭2021年10月間發生溪水暴漲釀6死悲劇,監院認為新北市政府顯然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14日聯席會議通過3位監委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新北市政府。(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翁聿煌/綜合報導〕新北市虎豹潭2021年10月間發生溪水暴漲釀6死悲劇;監委葉大華、蔡崇義、范巽綠今指出,主辦單位大方公司在安全維護與風險管理上涉有重大違失,但新北市政府顯然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監院聯席會議14日通過3位監委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新北市政府,另外大方公司負責人涂淑芳涉犯過失致死、業務侵占及違反稅法等犯罪嫌疑,依法義務告發。
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受訪表示,市府尚未收到公文,但他強調事件發生後,市府動員人員全力搜救,並重新檢視周遭設備與設施,未來也會不斷反省及力求精進。
3位監委今在監察院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調查結果。葉大華指出,新北市政府開放虎豹潭「梳子壩」提供居民、遊客通行,依法負有場域管理責任,而在2021年10月16日有28名親子參加天大地方自然文化有限公司所過網路招攬舉辦之健行及生態導覽戶外休閒活動。
葉大華指出,其中2大4小於橫越虎豹潭「梳子壩」時,突然間遭遇暴雨水量瞬間暴漲、水流湍急,因該公司無人在前方導引,又未獲悉不要通過虎豹潭「梳子壩」之指示,遭沖落北勢溪致6人均因溺水窒息而死亡,造成6個家庭破碎,大方公司於「戶外教育的安全維護與風險管理」上有嚴重瑕疵與重大違失。
然而3位監委調查發現,事故現場無任何警告標示、廣播系統,以及落水所需之救生設備,新北市政府事前顯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事後卻推託其非權責機關顯有怠失。
蔡崇義指出,虎豹潭梳子壩早期為鄉公所提供居民通行需求所設置之過水跳石,因風景優美新北市政府雖開放梳子壩提供居民、遊客通行,卻未於其周邊設置相關警示告示牌、廣播系統,以及落水所需之救生設備等,新北市政府於事發後堅持該地應該是由中央政府的經濟部水特局為場域主管機關。
然而,蔡崇義指出,經過調查,水特局已於2004年12月16日與當時的台北縣政府開會研商確定,有關於觀光遊憩管理、教育宣導及違規行為之查報取締事項,均由該府主辦,水特局協辦。故新北市政府顯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事後卻推託其非權責機關顯有怠失。
此外,蔡崇義提到,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薦任第8職等蕭淑碧課長,未徵得機關同意,於2009年間與涂大芳體驗自然中心負責人涂淑芳合辦研習活動,並2009至2021年間於共享自然基金會之網站散布公務聯繫資訊,又未經報備違法兼任教學工作至2020年間,並收取報酬,為維持公務紀律,陽管處應議處相關違失人員。
最後,調查報告發現,大方公司涂淑芳負責事先招攬業務,收取費用,安排路線及課程內容之審查及分配帶隊老師,對於路線發生之風險、備用措施、輔助人力及工具、救援措施、家長投保等有應注意能注意之義務,其為實際負責人,然其事前未注意業務執行之安全等情,基隆地檢署未調查斟酌,逕認涂淑芳所涉過失致人於死罪嫌不足。
然而,調查報告指出,惟本案有「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1款發現新事證而再行起訴之事由,自應請法務部轉請所屬機關研議再行起訴,以維司法公義。另本案涂淑芳及大方公司雖均非本院糾彈對象,然經查發現其涉犯過失致死、業務侵占及違反稅法等犯罪嫌疑,依法義務告發。
監委葉大華(中)、蔡崇義(左)、范巽綠(右)今召開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記者吳書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