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檢對4縣議員2鄉長 提當選無效之訴
檢方對4名彰化縣議員提當選無效之訴。(資料照)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九合一大選,彰化地檢署將對4名縣議員、2名鄉長當選人提當選無效之訴,4名縣議員分別是國民黨籍的施嘉華(第三選區,和美區)、黃俊源(第二選區,鹿港區)、蕭妤亘(第六選區,田中區)以及無黨籍林茂明(彰化市,第一選區)2名鄉長也均為國民黨籍,分別是芳苑鄉長林保玲和二水鄉長蘇界欽。被提當選無效之當選人都不影響其就職宣誓的資格。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表示,當選無效之訴將分成兩波提出,其理由為當選人對其親友或競選團隊成員之賄選行為,有共同參與、授意或同意等不違背其本意等情形,均屬當選人之共同賄選行為,因而造成選舉的不公平,該署基於尊重選舉結果及維護公平選舉之理念分2波提出,今日對施姓、林姓、黃姓縣議員當選人、林姓鄉長當選人,蕭姓縣議員當選人和蘇姓鄉長當選人列為第二波。
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20 條第 1 項第3款之規定,於法定期限內提出6件當選無效之訴。
檢察長洪家原特別指出,只有公平選舉的當選,才能有效真正就職,即將舉行之縣議會正、副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正、副主席之選舉,本署也必將持續查察不法,以維護選舉公平。
上述當選人均尚未起訴也不一定會起訴,因為涉案人主要都是其樁腳或親友,目前檢方所偵辦的案件僅有施嘉華、林茂明還在羈押中。
檢方對二水鄉長蘇界欽、芳苑鄉長林保玲提當選無效之訴。(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