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18歲公民權!呂秋遠曬嫩照列10理由 揪11/26領票支持
呂秋遠力挺18歲公民權。(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週六就要投票,除了選出地方民代、首長,也決定「18歲公民權」是否落實。對此,律師呂秋遠在社群平台上貼出,他認為18歲應該有投票權的幾個原因。
「講難聽點,2023年1月1日開始,18歲就可以結婚、簽契約、負完全行為能力,以後爸媽不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為什麼18歲不能有投票權?」呂秋遠在臉書貼文,列出10個他認為應該支持18歲公民權的原因。
第一,投票權跟成年無關,現在憲法明文規定20歲才有選舉權,如果不修憲,就不能改變18歲不能投票的現實,成年卻不能投票?這種憲法條文也太過魔幻;第二,這是「第一次」的修憲公投,台灣是剛性憲法,修改特別困難,如果連跨黨派的共識都無法修憲成功,就意味往後要修憲更不可能,但是憲法可以決定台灣的未來,是不是應該至少讓第一次的共識修憲,可以順利達成。
第三,雖然很多人說18歲不懂政治,但48歲胡說八道的人也很多,憑什麼可以認為18歲成年人就比48歲中年人更沒見識;第四,18歲的年輕人若能提早了解政治的殘酷,以後投錯票的可能性就會越來越低。
第五,18歲的人,開始工作養家的人非常多,這些人既然已經納稅,為什麼卻不能決定國家的未來;第六,投票會比結婚重要嗎?如果不是,為什麼18歲可以結婚,卻不能夠投票?
第七,讓他們(年輕人)知道投錯票有多慘,這不也剛好是一種機會教育;第八,那些會說出「18歲心智年齡不夠成熟」的人,心智肯定不夠成熟;第九,年輕人容易被煽動?要不要看高雄市上次選了幾次市長?
文末,呂秋遠也貼出自己18歲的照片,再度呼籲,「請各位朋友,在11月26日,領票支持18歲修憲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