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叉貓發文挨告觸犯跟騷 信義分局發告誡單理由曝光
網紅「四叉貓」劉宇先前貼出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助理袁康介的公開判決書,被對方到台北市信義警分局控告《跟蹤騷擾防治法》等罪,收到警局告誡單。(翻攝四叉貓臉書)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網紅「四叉貓」劉宇先前貼出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助理袁康介的公開判決書,被對方到台北市信義警分局控告《跟蹤騷擾防治法》等罪,收到警局告誡單;今(11)日,他PO文說明原因,跟袁康介「偷拍性愛片」有關。
劉宇表示,關於跟蹤騷擾防治法一案,警察局給的解釋是他發文提到袁康介偷拍別人性愛影片,前後在9月21日、9月25日、9月26日共發4篇文,「這4篇文有提到袁康介偷拍別人性愛影片所以跟性有關」,警方指稱該案「有性的要件+3天發4篇文騷擾=跟騷法成立」,所以劉宇收到告誡單。
「慘了,以後我要發文討論性侵還是妨礙風化,只要發4篇文就算觸犯跟騷法」,劉宇指,「想不到跟騷法最後也淪為打擊政敵的工具啊」。
見此,網友紛紛質疑此案是否適用於跟騷法、警方解釋是否合理,「警方這樣曲解法條真的可以嗎」、「可以先請信義分局說明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的第幾款嗎」、「跟騷法是這樣用的嗎」。更有網友氣得痛罵,「所以媒體每天照三餐報導性侵的新聞也對嫌犯構成跟騷了?警察這種邏輯,難怪被黑衣人砸電腦還能一片祥和」。
發出告誡單的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指,劉宇貼文內容「提到報案人趁機偷拍別人不雅影片賺取流量等字詞,及發表針對性的言論,相關內容用詞符合涉及性或性別態樣,且曾在9月21日、25日、26日重複發文,警方才認定違反跟騷法,並非因主題標籤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