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園納骨塔開發惹議前鄉長告鄉長 鄉長︰深表遺憾

彰化芬園鄉前鄉長洪慶章(右),與女兒、芬園鄉長候選人洪千芸(左),到彰化地檢署對現任鄉長林世明提告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芬園鄉第二納骨塔工程,因未依環評先取得用地,以致遭環保局重罰,前鄉長洪慶章不滿現任鄉長林世明製作假文宣,稱其任內設計錯誤,導致鄉公所被罰款135萬元而無法動工,認為名譽受損,今(1)日他與女兒、芬園鄉長候選人洪千芸到彰化地檢署對林世明提告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對此,林世明發出聲明表示,納骨塔聯外道路用地未取得、原設計錯誤致超過徵收用地,都是既存問題並遭縣府開罰,有憑有據仍遭對方指控,對此深表遺憾。
洪慶章曾為芬園鄉第12、13、16、17屆鄉長,妻黃麗玲也當過第14屆鄉長,女兒洪千云為芬園鄉民代表,今年將出馬角逐第19屆鄉長,這次大選兩陣營競爭激烈,尤其洪慶章任內發包的納骨塔工案程更被對手頻頻拿來檢視,洪慶章認為林世明選舉文宣上斷章取義抹黑他,今日一早在洪千芸及支持者陪同下到彰化地檢署按鈴申告。
洪慶章表示,芬園第二座納骨塔興建至停工,林世明從頭到尾都知情,卻仍對大眾散布不實謠言,指稱工程設計錯誤、建照白辦等理由導致公所被罰款135萬使得無法動工納骨塔等情形,其實罰款只有55萬,主因是包商為了趕工偷跑,且包商已承擔全部罰款,但此舉讓他覺得名譽受損,也影響其女兒競選芬園鄉長聲譽,有意圖使人不當選之嫌,因此來彰化地檢署按鈴申告。
洪千芸說,該案遭環保局開罰135萬,經訴願裁罰55萬,對此包商承擔全部罰款,公所並沒有賠償到半毛錢,可是林世明卻把矛頭指向他父親,藉此掩飾自己4年來的不作為,也導致工程費從2億多增加到現在要3億多,都要全民買單。
對此林世明聲明書指出,芬園第二座納骨塔興辦環評區內水保工程於2018年發包並開工,而遭縣政府5項事由罰款而停工,其中包括依環評承諾,必須將聯外道路完成後才可興建納骨塔主體,但實際是聯外道路工程所需用地未取得,及聯外道路用地超出徵收部分,導致工程設計錯誤等問題,因此無法合法開工,若貿然動工也是會被罰。
林世明說,他從2019年就任後已開始針對這些既存問題流程補正,並在今年1月完成一條8米聯絡道路,6月又辦理第二條6米聯絡道路工程開工動土典禮,可打通第二座納骨塔與台14線間通行道路,同時改善排水系統,一併解決在地每逢大雨即積淹水的情況。

芬園鄉前鄉長洪慶章(右)不滿現任鄉長林世明製作假文宣,稱其任內納骨塔設計錯誤,導致鄉公所被罰款135萬元而無法動工,認為名譽受損。(記者陳冠備攝)

芬園鄉長候選人洪千芸指出,鄉長林世明張貼的處罰公文與訴願後情況不實,意圖抹黑。(民眾提供)

芬園鄉長林世明發出聲明表示,芬園第二納骨塔聯外道路用地未取得、設計錯誤佔用民地都是既存問題並遭縣府開罰,有憑有據仍遭對方指控,對此深表遺憾。(翻攝林世明芬園會更好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