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家」在哪裡? 盧秀燕:住父母家未來會繼承 不必購屋
林祈烽要市長盧秀燕加快社會住宅的興建速度。(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今天進行市長盧秀燕施政報告,市議員林祈烽質疑,早期盧秀燕在擔任省議員有6戶房子,但根據最近財產申報,盧秀燕在台中市都沒有房屋和土地,市長的「家」到底在哪裡?盧秀燕表示,早期那6間房子都不是她買的,是她公公在做建設公司,借名登記在子女名下,賣出後就塗銷貸款;現在她住在父母家,家中也沒男生,因是她奉養,將來房子要給她,因此也沒有需要買房子,她強調,「我有家,我有房子」。
台中市議會今天進行施政報告,民進黨市議員林祈烽說,市長在公開的財產申報書中都沒有申報房地產,卻在施政報告書中前言提說,「台中,是我們的家,每一位市民都是家人。」但是真的如此嗎?
林祈烽指出,市長盧秀燕先前宣稱上任3年就達到社會住宅5508戶的目標,足見盧秀燕也知道有一個「家」對年輕人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
但他覺得奇怪,盧秀燕在擔任省議員時期有買了6間的房子,後來選上立委,做了20幾年的民代,現在又是市長,但市長和市長先生在台中市都沒有置產買房子,為何市長不買房子?
林祈烽表示,盧秀燕自稱社宅完成5千戶目標且超前,但是除了前朝規劃,目前完工和準備動工的社會住宅有7000多戶,但市長任內規劃和動工的大概只有905戶,他要求盧秀燕應該要加速來興建。
他並提出質疑,省議員時有6戶房子,為何現在名下沒有房子。盧秀燕則回答,早期6戶房子不是她買的,是因為早期公公從事建設公司,是借名登記在名下,賣掉後就塗銷貸款了。
盧秀燕表示,現在她住在父母的家,家中也沒男生因父母是她奉養,父母的房子將來要給她,因此沒有需要買房子,父母百年後由她繼承,所以「我有家,我有房子」。
林祈烽進一步表示,市長有房子可以繼承,但請市長加速社宅興建,因為很多年輕人根本沒有房子可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