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候選人若受2個政黨推薦 將依非政黨推薦辦理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日表示,候選人最多僅能有一個政黨推薦,候選人若檢附兩個以上政黨推薦書申請登記,將由各地選舉委員會函請僅能擇一政黨,若候選人未在期限內回覆,或未擇一政黨,則會依非政黨推薦的候選人辦理。 (資料照)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年底九合一大選的候選人申請登記將於本月29日開始,9月2日結束,中央選舉委員會今日表示,經政黨推薦的候選人,僅能有一個政黨推薦,候選人若檢附兩個以上政黨推薦書申請登記,將由各地選舉委員會函請僅能擇一政黨,若候選人未在期限內回覆,或未擇一政黨,則會依非政黨推薦的候選人辦理。
中選會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法設立之政黨,得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且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應為該政黨黨員,並檢附加蓋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政黨圖記的政黨推薦書,於候選人申請登記期間內,向選舉委員會辦理登記。
中選會表示,基於每一公職人員候選人僅能由1個政黨推薦,候選人如果由2個以上政黨推薦,或檢附2個以上政黨推薦書申請登記,將由各該受理登記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函請候選人僅能擇一政黨,並依限函復,候選人若未在期限內函復或未擇一政黨,將依非經政黨推薦的候選人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