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干達女子來台7年拿不到身分證 移民署:會重擬難民法草案
移民署。(資料照)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監察院聯席委員會議通過監委報告,有一名烏干達籍女子來台尋求庇護,但因為我國沒有通過難民法,因此該女僅沒被遣返,來台7年拿不到身分證,大多依靠非政府組織接濟,監察院促請行政院檢討。移民署今天回應,難民法草案未獲通過,移民署會持續蒐集各國立法例,重新研擬我國難民法草案,規劃合適推動期程。
有媒體報導指出,一名烏干達籍女子,因為母國仇視同志,其同性伴侶遭私刑打死,她於2015年以探親名義來台。但因我國沒通過難民法,她經人權團體奔走才得以不被遣返,來台7年始終無法取得身分證。
移民署指出,我國雖尚未立法通過難民法,但該名女子在台期間已有新的生涯規劃,符合現行法令得申請居留之事由,並已據此提出陳情案,移民署刻正協處中。疫情期間,移民署也曾多次派員前往關懷A女,致贈生活及防疫等物資,表示我政府的關心。
移民署強調,難民法草案歷經立法院第6至9屆審議未獲通過,移民署持續蒐集各國立法例,並衡諸我國國情民情,重新研擬我國難民法草案,並規劃合適推動期程。
現行如遇尋求庇護個案,將會同相關機關以個案方式,參酌國際慣例、人權兩公約及國內相關法律規範等層面,整體審酌後給予當事人適度協助,並依不遣返原則,不會將當事人送返至可能遭到酷刑或不人道待遇的國家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