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陣營駁抄襲說:已列舉論文內文事證 強調是原創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中)。(資料照)
〔記者陳璟民/桃園報導〕關於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的論文事件,服務於新竹市調查站的台大國發所碩士余正煌委任律師曾威凱今天表示,就算林不是抄襲余,也是抄襲其他學者,對此,林智堅競辦發言人黃韋鈞回應,林已於24日公開提出經台北地方法院所屬公證人所公證的證據,表明自己的發想、研究大綱、研究設計寫作都在先,今天上午也列舉3項論文內文事證,證明自己的論文符合寫作邏輯,沒有抄襲,林為本身清白辯護,強調自己的論文為原創,從未指控任何人抄襲。
黃韋鈞表示,林智堅始終坦然面對檢視,但由於台大社科院院長蘇宏達「未審先判」的言論,已顯示其心證早受污染,依法應迴避擔任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召集人,無奈台大學倫會並未依《行政程序法》第33條要求蘇迴避,因此,林的律師團會在收到台大公文後提出覆決,期盼台大學倫會依「先程序後實體」的原則,回歸學術專業,以公正、公平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