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忠信控黃偉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南市府:誤解法令
無黨籍台南市長參選人許忠信召開記者會,針對福龍寶塔案指控台南市長黃偉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台南市政府法制處表示,許忠信誤解法令,指控內容並非事實。 (記者劉婉君攝)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無黨籍台南市長參選人許忠信今(21)日召開記者會,針對福龍寶塔案指控台南市長黃偉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6月已修正為第7條)濫權禁止規定。黃偉哲本人未回應,台南市政府法制處則發布新聞稿指許忠信誤解法令,黃偉哲對該案並無假借權力做任何指示,許忠信的指控內容並非事實,且誤解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令人遺憾。
許忠信表示,依照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利本身或他人之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他人。福龍寶塔業者向市府申請變更設置人遭民政局駁回,黃偉哲在接獲陳情後,未在市政府等適當場所邀請民政局長等主管來接受民眾陳情,卻出席業者的餐會並推薦自己的好友律師,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8條公務員不得利用視察調查等機會接受地方官民招待之規定外,其推薦自己在台北執業的好朋友律師來台南協助處理此事,業者當然會認定該律師可以協助申請通過,黃偉哲明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7條,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利他人之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他人之規定。
法制處表示,就該案而言,黃偉哲並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7條及第18條規定之情事。相關指控為有心人士故意利用一般民眾不熟悉法律相關規定,刻意誤導曲解法律規定,藉以謀求政治利益。許忠信恣意擷取不實報導,且未能善盡事實調查,即惡意指控,除就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引用謬誤,亦誤導民眾,因選舉所為不實指控,其行徑實為選舉之不良示範,令人深感遺憾。
國民黨提名市長參選人也是市議員謝龍介,亦曾針對福龍寶塔案質詢黃偉哲,許忠信說,謝龍介「撿到槍不會用」,接下來2週,他還會再各開1場記者會,分別將說明此案相關人員之間的關係,及黃偉哲又該如何循法律證明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