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掀牌 一審今上午10時宣判
立法委員集體收賄案,北院今上午10時宣判。(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法委員集體收賄案,5位前、現任之委被列貪污罪被告堪稱國會史上最大醜聞,包括被控收賄的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涉財產來源不明、逃漏稅罪的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北院定今上午10時宣判。
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徐永明被控透過郭克銘等白手套,收受或期約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賄賂,針對公司法修法向經濟部官員施壓。
北檢共起訴12人,認定蘇震清涉收賄2580萬元,廖國棟790萬元,陳超明100萬元,徐永明涉期約收賄200萬元;趙正宇未被控收賄,但在家中被搜獲920萬元現金財產來源不明,另以政治獻金規避仲界土地交易佣金課稅,逃漏所得稅68萬元。
涉案的國會辦公室主任,包括廖辦主任丁復華涉收賄180萬元、陳辦主任梁文一收賄50萬元、蘇辦主任余學洋124萬元;趙辦主任林家騏利用公務員名義向殯葬業者詐財1100萬元,白手套郭克銘居間「暗槓」侵占殯葬業者的700萬元;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涉擔任徐永明的收賄窗口,被列共犯。
檢調於前年7月31日立院休會期發動搜索約談,5名立委與各自助理、李恆隆、郭克銘等多人被收押,同年9月21日起訴,北院接押後至隔年1月間陸續裁定交保。
李恆隆於偵查時認罪,丁復華偵查時自白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李、丁皆獲檢方同意轉為污點證人,檢建請依證人保護法予減刑。
北院合議庭審理時,5立委皆不認罪,涉SOGO案的被告立委主要辯稱是合法行使立委監督、質詢經濟部的職權,否認施壓官員、收受賄款。法院去年間傳喚數十名證人作證,今年2月至3月間分開辯論,今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