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志願教召 召訓第5次以上一次可領5000元
申請志願教召,完成第五次教召或臨時召集的後備軍人,每次可獲得5000元召集獎金。(資料照,八軍團提供)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國防部為精進後備戰力,除了改革制度、訓練強度,也端出獎勵措施增加召訓誘因。根據國防部近日公布的「後備軍人召集獎金核發辦法」草案,符資格的後備軍人於各梯次召訓前60天,向地方後備指揮部、後備服務中心書面申請志願教召,完成第五次教召或臨時召集的後備軍人,每次可獲得5000元召集獎金。
立法院院會上月三讀通過「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明定後備軍人接受教召,並完成訓練達5次者,自第5次召訓起,每次完成訓練將發放召集獎金,回溯自今年元旦起實施。國防部近日公布「後備軍人召集獎金核發辦法」草案,即補強此條例執行細節。
根據國防部公告的「後備軍人召集獎金核發辦法」草案規範,後備軍人自第5次完成訓練後,每次由召訓機關或部隊頒發5000元獎金。這筆預算由負責後備軍人業務的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編列,接訓志願教召後備軍人的召訓機關,須於召訓前10天完成預算申請。
國防部今年起試辦為期14天的新制教召,「後備軍人召集獎金核發辦法」草案也明定,年度接受舊制教召滿5天且完成訓練者,以一次計算,接受一次新制教召者則以2次計算。
這買辦法也明定志願教召者資格,須為退伍後未滿12年、符合常備役體位、未納當年度教召對象,以及無「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所定的內亂、外患、賭博等前科者。符合資格者得於召訓員額公告後、各梯次召訓前60天向地方後備指揮部、後備指揮中心提出書面申請;軍方需於受理申請後,於召訓40天回覆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