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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與斯洛伐克今簽署商事司法合作協議

法務部長蔡清祥與斯洛伐克駐台代表博塔文(Martin Podstavek)。(記者吳政峰翻攝)

法務部長蔡清祥與斯洛伐克駐台代表博塔文(Martin Podstavek)。(記者吳政峰翻攝)

2022/06/08 19:3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我國去年與斯洛伐克完成「駐斯洛伐克台北代表處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刑事司法合作協議」簽署,8日上午,兩國代表再度完成簽署「駐斯洛伐克台北代表處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民事暨商事司法合作協議」,並立即生效。此為我國與歐盟國家間所簽署的第一個民商事司法合作協議,也是我國與歐盟國家司法合作的重要里程碑。

法務部指出,8日協議的簽署儀式在外交部舉行,由我國駐斯洛伐克代表李南陽大使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博塔文處長(Martin Podstavek)共同完成簽署,法務部長蔡清祥、外交部長吳釗燮、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與斯國國會副議長勞倫契克(Milan Laurenčík)共同在場見證。

蔡清祥致詞時表示,台灣從未停止對國際社會有所貢獻,隨時準備好在民主法治基礎上與各國交流;法務部作為國際司法互助的中央權責機關,面對跨境犯罪與跨國民事糾紛等各項挑戰,從不退縮,願與國際友人緊密聯繫以強化司法合作,更珍惜此次與斯洛伐克一同開啟民事暨商事合作的機會,以積極維護兩國人民權益。

法務部說明,本協議自去年2月起推動洽簽,經與斯國多次磋商,期間縱然遇到嚴峻疫情,雙方仍堅持不懈而持續溝通,經外交部及駐斯洛伐克代表處全力協助,兩國終於獲致共識並完成簽署。

該協議揭櫫多項合作意願,包含交換法律與民事及商事司法合作相關資訊、分享彼此實務合作經驗、互相協助處理民事與商事個案請求事件以及舉行定期諮商會議,追求雙方在民事暨商事領域的通盤合作等。是繼去年完成刑事司法合作後,再接再勵完成民商事的司法合作,讓我國與歐盟國家司法互助及合作,拼出第一塊完整拼圖。

法務部強調,蔡清祥上任迄今推動司法外交不遺餘力,包括我國與歐洲各國的司法合作關係持續開展,其中於2019年6月17日與波蘭所簽訂的「駐波蘭代表處與波蘭台北辦事處刑事司法合作協定」,內容涵括刑事司法互助、引渡、受刑人移交、法律及實務見解分享、追訴犯罪及犯罪預防資訊交換等五大範疇,合作面向豐富而多元,極具指標性意義。此外,我國與斯洛伐克也於去年8月3日以異地簽署方式,完成首揭之刑事司法合作協議,充分展現我國與世界各國合作打擊跨境犯罪決心。

法務部表示,近年來我國與德國、英國、丹麥、瑞士等歐洲國家完成受刑人移交協定(議)的簽署,在兼顧我國社會正義與矯治成效前提下,至今也已順利移交7名德籍受刑人及英籍、丹麥籍、波蘭籍受刑人各1名返回其各自國籍母國繼續服刑,在在彰顯我國堅守法治國精神,具體展現人道關懷的民主國家風範。未來將持續深化與歐洲各國的合作關係,拓展國際間各項司法互助及合作。

與斯洛伐克國會副議長勞倫契克(Milan Lauren?ik)肘擊取代握手(記者吳政峰翻攝)

與斯洛伐克國會副議長勞倫契克(Milan Lauren?ik)肘擊取代握手(記者吳政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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