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場所違反消安不再限期改善 政院決提修法直接開罰
行政院長蘇貞昌明天主持院會,預定通過消防法,營業場所違反消安將直接開罰!(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前年4月26日台北市林森錢櫃KTV發生火災,釀成6死慘劇,除地方政府執行檢查的問題外,也燒出消防法規範不足的缺失。行政院經跨部會審查會已完成內政部消防署提報「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審查,為強化消防安全管理,草案明定未來營業場所違反消防安全將直接開罰,不再給予限期改善,並擬大幅提高罰鍰額度。
據悉,以往稽查時若發現營業場所消防設備違規,會先開立勸導單,若複查未過才會開罰,行政院院會預定在明天召開院會通過上述修法,明定只要稽查未過,就可直接開罰,以遏止業者便宜行事心態。至於罰鍰金額擬大幅提高,行政院明天安排由消防署長蕭煥章等人列席政院院會後的記者會說明。
政院這次修法將同時要求危險物品場所應增設安全技術人員,健全危險物品場所管理。亦規範若發生石油煉製災害,課予業者主動通報責任,此外,也全面檢視提高違規罰責,以強化消防公權力行使,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