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5年刑期將屆滿 人權團體憂持續被中國羈留
多個人權團體今天在立法院群賢樓外召開記者會指出,李明哲距離刑期屆滿的2022年4月14日,只剩不到一個月,妻子李淨瑜卻未收到判決書,無從確認正式刑期及釋放日,更未得到中國政府有關釋放日期的任何消息。(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多個人權團體今天在立法院群賢樓外召開記者會指出,李明哲自2017年3月19日在中國「被失蹤」後,於同年9月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直至今日,李明哲已遭關押超過1825天,距離刑期屆滿的2022年4月14日,只剩不到一個月,然而李明哲的妻子李淨瑜卻未收到該案判決書,無從確認正式刑期及釋放日,更未得到中國政府有關釋放日期的任何消息。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李明哲在關押中國期間,被迫吃餿食、沒有足夠保暖衣物,而家屬在疫情後,16 次探視都遭到拒絕,連親情電話也不被允許撥打。國際特組織赦呼籲中國政府立刻說明釋放日期,並絕不可用任何理由,持續姿意監禁李明哲,若中國未如期釋放,國際特赦組織將展開大型集結活動並為他發布緊急救援。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江榮祥表示,中國法院判決李明哲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依中國法律規定,刑罰尚未執行完畢,不准出境。因此,李明哲徒刑期滿,起算2年剝奪政治權利期間到2024年4月中旬前,可能不許離開中國。若中國因不願見到李明哲返台行使公民權就持續羈留於中國,斬斷他的社會聯繫、加重他的經濟負擔,這是「殘忍、不人道的處罰」,實屬酷刑。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表示,除李明哲外,另還有4位台灣人,包括李孟居、施正屏、蔡金樹、鄭宇欽,在中國「被認罪」後,以間諜罪定罪,有關他們的狀態、是否有受其他迫害,中國應公開說明。他也呼籲陸委會,應在兼顧當事人安全情況下,具體、公開說明遭中國「被失蹤」、「被認罪」的台灣人處境,不應以個案家屬為由推諉卸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