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不賄選 民眾黨苗縣11名參選人簽500萬本票
台灣民眾黨苗栗縣11位被提名參選人在縣黨部主委馮啟彥(前排右2)與律師李育錚(前排中)見證下,簽署本票500萬元,若日後因賄選被判刑,將由公證律師持本票向當事人求償,捐出做公益。(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台灣民眾黨苗栗縣黨部,有鑑於台灣地方選舉,無法擺脫賄聲賄影,11位被提名參選人今天在縣黨部主委馮啟彥與律師見證下,簽署本票500萬元,若日後因賄選被判刑,將由公證律師持本票向當事人求償,捐出做公益,宣誓不賄選的決心。
馮啟彥表示,今年底就是九合一地方大選,但地方選舉多年來一直無法擺脫賄聲賄影,尤其在六都以外的縣市,常有耳聞且每次選舉之後,總是會有不少民意代表,因為賄選而被判當選無效。
馮啟彥說,很多政黨的參選人雖都會表明不賄選,有些人也簽反賄選宣言,但是往往流於形式,選到最後關鍵時刻,很多人為求勝選,還是會買票,而「清廉、勤政」是台灣民眾黨的最重要價值,且避免流於口號,所以苗栗縣黨部讓參選人簽本票500萬元,做為不賄選保證金。
民眾黨提名的3名議員參選人楊喬安、傅郁揚、林志學及8名鄉鎮市民代表參選人古子峯、黃畯和、江弘琪、章潔、謝芷洋、繆宗翰、李豐達、劉文彬,今在馮啟彥及律師李育錚見證下完成本票簽署。
馮啟彥表示,在地方黨部幹部會議第一次提出此構想時,立即得到所有參選人的熱烈支持,他希望創黨以後民眾黨參與的第一次地方選舉,能為台灣的選舉注入一股清流與正向的力量。
台灣民眾黨苗栗縣11位被提名參選人在縣黨部主委馮啟彥(站者)與律師李育錚見證下,簽署本票500萬元,若日後因賄選被判刑,將由公證律師持本票向當事人求償,捐出做公益。(記者彭健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