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黃偉哲支持:社會對酒駕深惡痛絕
立法院將修法嚴懲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台南市長黃偉哲表達支持肯定。(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2)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公布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對此,去年底就率先呼籲仿照美國「梅根法案」重罰的台南市長黃偉哲表達支持肯定,他表示,社會上對於酒駕深惡痛絕,感謝交通部與朝野立委有共識嚇阻酒駕累犯。
黃偉哲表示,所謂「亂世用重典」,社會民意曾有人建議用鞭刑,或是適用不確定故意殺人罪,或是連帶處分等等,最後仍是要回歸立法機關修法,現在台灣社會對於酒駕肇禍已經「深惡痛絕」,感謝立法機關體察民意採用較重刑罰。
美國「梅根法案」是針對公開性侵犯資訊的相關法案,黃偉哲去年底就拋出仿照梅根法案議題,公布酒駕犯姓名與居住哪個社區,因有個資考量,在不公布完整姓名與地址前提下,甚至是公布區域性酒駕地圖,讓社區及周邊居民知道附近有酒駕累犯或曾撞傷人或致死的酒駕者。如此一來,大家對於社區裡有不良飲酒習慣的人就會有所警惕,同時幫忙留意社區內有酒駕習慣的人,互相提醒出入走路時要小心。
據了解,高雄黃姓男子日前酒駕,在愛河畔撞上林家4口釀1死3傷,引發輿論對於修法嚴懲酒駕的共識,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酒駕只要10年內累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並提高酒駕同乘者「連坐罰」金額,處以6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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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酒駕累犯,立法院將修法重懲。(記者洪瑞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