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率41.93%、同意票未足1/4 中選會:「罷昶」案未過關
中選會表示,林昶佐(圖中)罷免案,雖有效票之中,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惟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投票結果為否決。(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台北市第5選區立委林昶佐罷免案開票告段落,中選會今晚表示,根據台北市選舉委員會開票統計結果,此案投票率為41.93%,有效票為9萬8153票,同意罷免票數為5萬4813票、不同意票數為4萬3340票,另有396張無效票。雖有效票之中,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惟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投票結果為否決。
中選會表示,中選會將於14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該罷免案投票結果,並依法公告。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立法委員罷免案投票結果,應由中選會審查,並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又依「選罷法」第90條規定,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者,均為否決。
中選會表示,林昶佐罷免案投票人總數為23萬5024人,投票人數為9萬8549 人,投票率為41.93%,有效票為9萬8153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5萬4813票,佔55.84%;不同意罷免票數4萬3340票,佔44.16%,無效票為396票。
中選會表示,依「選罷法」第92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