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民眾黨募款責任額寬限3個月 柯文哲:不繳還想被提名?
民眾黨中央委員會議今決議將募款責任額期限延至明年3月,無法達標將不予提名黨公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直言「不繳還想被提名,哪來的空間?」。(資料照,記者田裕華攝)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民眾黨今年選出15名中央委員作為黨內最高決策群,1年須負擔100萬元募款責任額,但年底將至,還有過半人數未達標。據悉,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在中央委員會議中斥責秘書長謝立功「事情沒辦好讓場面難看」,會中也決議將期限展延至明年3月底,否則依黨章停權、不提名參選黨公職,且不受辭職影響,柯直言「不繳還想被提名?哪來的空間?」
根據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票選中央委員每年募款責任額為100萬元、直轄市長150萬元、不分區立委60萬元,15位中央委員中,除了黨主席柯文哲和5名不分區立委為指定中央委員,其餘9人是在黨代表大會中票選產生,但票選的中央委員,僅有蔡炳坤、林富男在上週達標。
據轉述,今天召開的中央委員線上會議,除了剛辭職的陳思宇外,全員到齊,柯文哲則前往中央黨部開會,他在會中斥責謝立功「明知道會這麼難看,為什麼不去處理,讓這種事情發生?」同為中央委員的台北市副市長蔡炳坤則緩頰,今年適逢疫情,募100萬元沒那麼容易,建議多給一點時間。
據悉,會中決議將期限展延至明年3月31日,但年底前要先繳責任額的3分之1,如果展延期限截止仍未達標,將依黨章停權、送中評會處置,並不提名參選黨公職,柯文哲還說「不繳還想被提名?哪來的空間?自己都不支持政黨,還想被政黨支持提名?」此外,會中雖沒有點名陳思宇,但有特別提及辭職仍適用規範,意即陳思宇若未能達到標準,將無法被提名參選台北市議員。
此外,中央委員也不滿自己的責任額100萬元,比不分區立委60萬元責任額還高,會中一度爭論,有中央委員認為,如果同時具有立委和中央委員身分,不是應該合併繳交160萬元,或擇高繳交100萬元?不分區立委有知名度跟修法的權利,應該比基層中央委員更有募款能力,這樣的規定是需要檢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