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涉貪交保金額一次看 柯文哲3千萬僅次於林益世5千萬

涉貪政治人物交保金額,林益世5000萬元最高,其次為柯文哲的3000萬元。(本報合成)
劉家凱/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被起訴,昨移審後台北地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本報為您整理過往涉貪政治人物交保金額,包括第三名鄭文燦2800萬交保、第二名柯文哲3000萬交保及第一名林益世5000萬交保。
交保金額由高至低名單如下:林益世5000萬、柯文哲3000萬、鄭文燦2800萬、李朝卿2000萬、應曉薇1500萬、賴素如1500萬、蘇震清1000萬、廖國棟1000萬、蔡正元1000萬、顏寬恒1000萬、陳重文800萬、陳超明500萬。
●林益世5000萬元交保
林益世曾任國民黨副主席與馬政府任內的行政院秘書長,2012年被爆出擔任立委期間,收受爐渣業者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賄款6300萬元,向經濟部所屬的中鋼公司施壓,協助簽訂爐渣契約,被依貪污重罪起訴。林益世的主播妻子彭愛佳於2012年12月26日晚間攜帶5000萬元至台北地院辦妥交保手續。
索賄6300萬元方面,則是纏訟至今,一審台北地院依法定職權,依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判處7年4月;高院二審採「實質影響力說」,依違背職務收賄罪改判12年;但更一審又改論以公務員假借職務犯恐嚇得利罪,且審理逾8年,依速審法減刑,改判4年10月。
上訴後,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應採「實質影響力說」,2023年3月發回高院,更二審審理中。
●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涉嫌收賄、圖利、侵占、背信遭到起訴,今(27)日凌晨台北地方法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亦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
●鄭文燦2800萬交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於任內收賄500萬元,主導掩護林口工五工業區一處農地自辦市地重劃案,桃園地檢署8月27日偵結起訴鄭等11人,鄭文燦在押被告移審桃園地院後,桃院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具保,檢方起訴具體求刑12年。
桃園地方法院本月19日開準備程序庭,鄭出庭強調,檢方認為他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貪污案件,他覺得非常委屈,「與涉嫌行賄的廖俊松並無合意」,是檢方對案件有誤解,希望司法能證明他的清白。
●李朝卿2000萬交保
原國民黨籍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因涉嫌收取災修工程回扣,被檢方起訴,法院2013年3月26日裁定李朝卿以2000萬元交保。
李朝卿及其妻舅簡瑞祺(皆已入獄)等人,被控在任內利用颱風修復或重建工程收回扣,不論大小工程都要拿一成回扣,連辦運動會買紀念品都要貪,共涉111件貪污案,收取1274萬元回扣,總計李涉貪111罪還有94罪未確定,台中高分院更二審2022年宣判,除4件無罪,另90件合併為81件,依貪污等罪各判刑5年6月至6年6月,刑期總計450年又4個月;最高法院於今年8月8日駁回上訴定讞。
●應曉薇1500萬交保
北院合議庭裁定除了柯文哲3000萬交保,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交保,亦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
●賴素如1500萬交保
曾任台北市議員的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辦公室主任賴素如涉嫌貪污案,2013年8月23日日合議庭更裁,同意羈押已經145天的賴素如,以1500萬元交保。
賴素如2013年前向太極雙星開發團隊索賄1500萬元,並收取前金100萬元,護航得標台北車站雙子星大樓開發案,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賴素如收賄,敗壞官箴,2020年4月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決賴素如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追徵沒收犯罪所得100萬元。
2020年12月30日賴入獄服刑逾1380天後,今年10月14日下午從宜蘭監獄假釋出獄,隨即赴戶籍地士林地檢署找觀護人報到。
●蘇震清1000萬
2021年1月台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收賄案,2021年1月29日續審無黨籍前立委蘇震清收賄2580萬元案情,由蘇震清、其國會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作證,證人全部詰問完畢,合議庭裁定蘇震清1000萬元交保。
蘇震清涉嫌收受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賄款為SOGO經營權案施壓經濟部,一審分別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重判7年4月至10年不等徒刑;其中,蘇震清涉收賄2580萬元,被重判10年,上訴審理中;高等法院今年6月認定罪嫌重大,且一審被判刑10年,加上曾任立委有豐富人脈,有逃亡之虞,裁定5月29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期間8個月。
●廖國棟1000萬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收賄案,2021年1月14日繼續審理國民黨前立委廖國棟收賄的部分,傳喚行賄者、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負責人李恆隆作證,廖國棟案的證人交叉詰問完畢,合議庭下午開庭調查續押廖國棟的必要性;庭訊後認定已無勾串之虞,裁定廖國棟1000萬交保,隨後一審被判8年6月徒刑。
另外,廖國棟因立委集體收賄案,在2023年棄選,又被查出他於立委任內,涉嫌指示其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協助中國浪潮集團在台投資成立的「數字雲端」公司通過增資案,並向說客孔祥科收取70萬元賄款,台北地檢署今年8月23日依貪污等罪起訴廖國棟等3人。
●蔡正元1000萬
前立委蔡正元被控侵占中影減資款3.7億元,涉犯業務侵占、背信罪,羈押期將於2017年11月17日屆滿,台北地檢署考量全案牽涉金流複雜的國民黨三中黨產交易,且先前透過司法互助請求香港等地清查蔡正元海外帳戶也沒進展,同年11月26日為蔡向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押,改以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等管制手段確保後續調查;北院2017年11月17日上午提訊蔡正元開庭,訊後裁定1000萬交保。
高等法院2023年8月指出,因蔡正元涉嫌業務侵占罪的法定刑在10年以下,蔡正元從2018年7月9日起被限制出境、出海,至2023年7月10日屆滿5年,不得再延長境管,加上蔡每次開庭均到庭,因此日前未延長蔡的限制出境、出海處分。
台北地院審結,依業務侵占罪判蔡3年半徒刑、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蔡妻洪菱霙(49歲)、岳父洪信行均判無罪。上訴高等法院後,蔡已聲請傳喚多位證人作證。
●顏寬恒1000萬元交保
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期間,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在沙鹿區的莊園豪宅,被質疑侵佔公有保護區土地蓋違建,顏家已低價售出,且完成產權移轉,由台中市一家建設公司買下;顏寬恒才領表再選立委,但台中檢調同步接獲檢舉,2023年3月28日搜索顏家並帶走顏寬恒、陳麗淩夫婦,訊後以偽造文書等罪嫌,諭令夫婦各以1000萬元、500萬元交保。
台中地檢署2023年針對詐領助理費、假買賣沙鹿莊園豪宅,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國民黨立委顏寬恒等人,台中地方法院今年7月26日宣判,以貪污罪判處顏寬恒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108萬餘元沒收,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陳重文800萬元交保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監視器及光纖網路業者,收受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不正利益,向北市府施壓,要求提高警用監視器的預算,圖利自己321萬餘元,被依圖利、公司資本不實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年10月1日開庭詰問陳妻等最後4名證人後,陳重文聲請交保,合議庭評議後,裁定陳重文8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限制住居,並施以手機電子監控。
●陳超明500萬元交保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收賄案,檢方指控國民黨立委陳超明以政治獻金名義收賄100萬元,經連日密集審理,北院認為在押的陳超明涉收賄證據調查完畢、也無串證之虞,沒有羈押必要,2020年12月4日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一審被判7年8月。
陳日前具狀表示,2024年1月才以最高票當選苗栗縣選區立委,家庭、工作重心均在台灣,將勤勉問政答謝鄉親支持,且已提出500萬元具保金,不可能畏罪逃亡海外,沒有境管必要,但高等法院不採信,裁定自今年4月4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高等法院裁定指出,陳超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項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是法定刑7年以上之罪,且一審被判刑7年8月,足以認定陳的犯罪嫌疑重大。

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被起訴,昨移審後台北地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資料照)

林益世(右)以5000萬交保,位居第一名。(資料照)

鄭文燦(左)以2800萬元具保。(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