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最快下週五三讀 在野黨、民團盼再啟朝野協商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右三)等多名立委連署提出草案《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呼籲跟騷法儘速通過。(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立法院長游錫堃昨晚召集朝野黨團協商「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最快下週五三讀立法,但定義是否限縮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以及是否採書面告誡、保護令雙軌制等關鍵條文仍未達共識,在野黨立委今偕民團質疑,協商後的跟騷法版本草案仍有被害人舉證困難的問題,通過也是有名無實,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也要求再啟朝野協商。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李貴敏、民眾黨立委賴香伶、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偕台灣防暴聯盟理事長王珮玲、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究員王秋嵐、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秘書長黃詩婕共同召開「跟騷立法一言堂 民主進步限性別?」記者會,質疑執政黨目前預計三讀的跟騷法版本,未考量受害者實際面臨的情況。
王珮玲表示,民團對行政院版本的跟騷法草案有疑慮,行政部門一直固守防線,國際組織認為跟騷法是人權議題,但執政黨卻從行政執行的角度來考量如何立法,大於人權基本保障、人民需求,令人無法理解,希望內政部後續草擬細則、行政法規不要閉門造車,要廣納各方意見。
王秋嵐表示,他們協助的許多跟騷個案可能都無法適用目前協商的跟騷法,像是被以前的同學記恨,在社群媒體騷擾8、9年;被伴侶的愛慕者或前任伴侶騷擾,這都不適用「與性或性別相關」,更不用說網路上騷擾辱罵的陌生網友,這些受害者到警察局是不是也無法獲得協助?第一線警察必須判斷、拒絕,難道不會增加業務負擔嗎?希望還有轉圜餘地,要對得起社會大眾。
黃詩婕建議,刪除跟騷法定義中「違反其意願」及「與性或性別相關」,以「無正當理由」涵蓋,再進一步明確劃分為監視跟蹤、盯哨尾隨、通訊騷擾等類別,符合罪行明確原則,否則以概括行為帶過,不僅第一線警員判斷困難,也容易成為行為人規避的漏洞。
林為洲指出,推估執政黨可能下週五就會將跟騷法送立法院院會表決處理,但主要爭點仍無共識,因此國民黨團未在協商結論簽字,意即協商還沒結束,當然執政黨可以直接送立法院會表決處理,但他們還是會再次要求朝野協商,維護跟騷法的效益。李貴敏說,如果民進黨要強行表決通過「有形無實」的跟騷法,在野黨迫切需要民團聲援,共同呼籲行政團隊回頭。
邱顯智指出,通過立法當然好,但不能為此大打折扣,像是「與性或性別有關」的定義會不會太窄?時力主張設置緊急保護令,讓被害人被警方拒絕書面告誡時另有救濟管道,但這些條文都被保留,能否完善保護被害人也令人存疑。賴香伶也呼籲,保護潛在受害人的法案,不應被行政、司法量能而限制立法效能,法案送院會前應再提供一次協商機會充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