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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教練性侵學生未善盡監督 監院彈劾青溪國中前後任校長

監委王美玉。(資料照)

監委王美玉。(資料照)

2021/10/20 12:39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桃園市青溪國中前後任校長張秋銘、沈亞丘及學務主任黃光榮,涉嫌違法提供劍道館供棒球隊學生充當宿舍、聘任不符資格的教練,對於該教練性侵害及不當體罰學生未善盡監督之責、違反性平法召開會前會意圖讓學校主管說詞一致。監察院通過監委王美玉、紀惠容、張菊芳、葉大華提案,彈劾張秋銘等3人。

4位監委表示,張秋銘等3人違法提供不具住宿用途的劍道館,供棒球隊學生住宿;聘任不符資格的黃姓教練,黃性侵害、性騷擾學生,未盡監督之責。又,針對陳姓總教練體罰學生案件,張秋銘於回復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的公文中,竟載明可施予學生「暫時性疼痛」的體罰,嚴重忽視、淡化及曲解體罰事實。

另,沈亞丘、黃光榮在監院2019年3月11日赴該校實地履勘調查前某日,違法召開會前會,對案情調查進行模擬演練監委可能詢問的問題,意圖讓學校主管說詞一致,嚴重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規定。

針對「青溪國中黃姓教練性侵害性騷擾學生」案,監院曾於2019年9月通過調查報告,糾正青溪國中,並要求對20餘位學生受害事件啟動調查、將黃姓教練移請檢察機關偵辦、檢討議處違失人員,並將包含張秋銘前校長在內的多名未依法通報的教育人員移請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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