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共117人 貪污撤職比率高
考試院今日召開第13屆第57次院會。(記者羅綺攝)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考試院今日召開第13屆第57次會議,銓敘部提報「銓敘部109年辦理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動態登記情形」,指出109年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並送動態登記者,總計為117人,其中受懲戒處分原因最多的是貪污及違反經營商業行為。
銓敘部分析,109年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並送動態登記者,總計為117人,其中受懲戒處分原因最多的是貪污行為及違反經營商業行為;但近3年的數據顯示,因貪污行為受懲戒處分的公務人員有減少的趨勢。
另從近3年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情形可知,懲戒判決中,犯貪污行為者經判決撤職處分比率較高,銓敘部說,可作為公務人員借鏡,應更加謹慎清廉,避免誤觸法網、自毀前程。
此外,針對109年公務人員因涉公務員服務法受懲戒人數46人,占39.32%,銓敘部表示,歷年來力求進步,除致力研修服務法,配合社會發展檢討或新增相關函釋外,也設計「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輔助各機關瞭解所屬公務人員有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並指派人員或應邀至各機關擔任公務法令講座等。
考試院長黃榮村說,如何有效降低公務人員受懲戒人數,有賴各主管機關就各類所屬人員的工作態樣、性質等,加強品德及刑事法治相關教育訓練,才可正本清源;他也要求銓敘部持續留意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情形,以作為日後相關人事行政作為的參考。